關於全聯會

成立:
依藥師法規定於民國六十九年六月二十八日奉 內政部(六九)台內社字第八四八八九七零號令設立。

團體會員:
本會計有廿五個會員,分別為:(歡迎點入各公會瀏覽)基隆市藥師公會、台北市藥師公會、新北市藥師公會、桃園市藥師公會、新竹縣藥師公會、 新竹市藥師公會、苗栗縣藥師公會、台中市藥師公會、台中市新藥師公會、嘉義市藥師公會、南投縣藥師公會、彰化縣藥師公會、雲林縣藥師公會、嘉義縣藥師公會、台南市藥師公會、 台南市南瀛藥師公會、高雄市藥師公會、高雄市第一藥師公會、屏東縣藥師公會、台東縣藥師公會、 花蓮縣藥師公會、宜蘭縣藥師公會、澎湖縣藥師公會、金門縣藥師公會、連江縣藥師公會

成立宗旨:
本會以聯合全國藥師,增進藥學學術,發展藥學事業,協助政府推行法令與社會服務,維護會員權益,增進共同利益為宗旨。

本會任務:
關於國內外藥學事業之調查、研究及發展事項。

關於藥師業務之輔導及福利事項。
關於藥師共同權益之維護及增進事項。
關於協助政府推行法令及建議興革事項。
關於協助推行公共衛生與社會福利事項。
關於藥物、食品、化粧品、毒物及有關公共衛生之檢驗、鑑定及證明事項。
關於藥學及會務出版物發行事項。
關於促進會員組織之健全及發展事項。
關於各項社會運動之參加事項。
關於政府機關、團體或會員對藥學上之委託或諮詢事項。
關於促進醫學制度、藥學教育、藥事行政等建設性事項。
關於藥業糾紛之調處與仲裁事項。
依其他法令規定應辦理之事項。

本會沿革:
本會前身為台灣省藥劑師公會。 民國六十八年三月廿六日,「藥劑師法」修訂為「藥師法」,即由台灣省(會員為廿一縣市藥師公會)、台北市、高雄市三藥師公會籌組全國聯合會,並於六十九年六月廿八日正式成立。民國九十六年因應藥師法修正,台灣省藥師公會廢除,本會會員變更為廿四縣市藥師公會。
現有會員代表九十人,理事卅五人,監事十一人,設理事長一人,綜理會務,常務理事十一人襄助之。
設立刊物,每季發行藥學雜誌及每週發行藥師週刊,增進藥學新知及各項訊息。
建置與管理TPIP網站,即時提供新資訊給全體會員;於一百零七年九月更新TPIP網站。
免費訓練與提供網站模組給各地方公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