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資訊

課程須知

報名須知

  1. 配合事項
    本基金會保留所有課程師資、內容、時段等課務相關彈性調整及變更的權利(報名參加人數達開課人數才開班)。
  2. 報名管道、繳費方式
    • 於線上報名者,請多利用線上刷卡付款、網路ATM、超商繳費等方式,並統一開立電子發票(可供捐贈、載具、統一編號等);現金繳費者,可於上課報到時領取紙本發票。
    • 填寫完成報名資料,請於3日內完成繳費者,始完成報名手續,逾期未繳費者視同放棄,不另行通知。(報名距開課日不足三日時, 請立即繳費)
  3. 繳納費用完成後,仍應依該報名課程所需繳交之資料,最遲於開課日前補齊資料,如應資料繳交不齊全,導致未來無法取得相關證照或證明時,後果自行負責。
  4. 課程退費管道、程序及金額:詳細請參閱【課程退費/保留須知】
  5. 課程保留管道、程序:詳細請參閱【課程退費/保留須知】
  6. 權益說明
    • 凡開課後或當日因故取消或未能出席者,皆視同棄權,亦無法申請退費或保留。
    • 倘因政府機關發佈停止上班上課時,則延後舉行,開課日期另行公告通知;若延期之開課日期,未能符合您的時間,則您可申請課程退費/保留。(此部分不扣除行政作業費)
    • 於課程中,本基金會隨堂側拍或攝影記錄學員上課情形,並上傳官網、臉書、Instagram、YOUTUBE等相關社群媒體使用,若個人寫真不願曝光,課前請提示服務人員並主動迴避鏡頭焦點或課後截圖私訊註明出處隨即移除,課堂二人以上活動情境照或影片礙難移除,謹此致歉!
    • 本基金會基於課程必要,向您蒐集資料表內之辨識個人資料,作為報名課程確認、憑證、通知及活動訊息宣傳等相關必要服務之需。
    • 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相片、活動肖像利用告知:
      1. 財團法人新北市都市更新研究發展教育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基於 本基金會辦理「課程」活動等特定目的之合理關聯範圍,蒐集、處理及進 行拍攝活動及個人資料收集及其相關運用,利用您的個人資料,以利本會 保有資料期間作為相關課程、信件、文宣、電子媒體、平面媒體、廣告宣 傳、公益宣傳及其相關合作單位公開作發表之使用及各項準備與聯繫事宜 、內部各項統計調查與分析及本基金會辦理之相關法定義務作業之用,上 開資料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個人資料之利用期間為本基金會業務之存續 期間。
      2. 本基金會就您於報名時所提供資料,包含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出 生年月日、學經歷、通訊處、聯絡電語、E-MAIL、相關專業證照號碼、推 動人員或推動師證明字號及參與課程所拍攝相片、活動肖像等資料進行蒐 集、處理及使用。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您得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之規 定,就您個人資料向本基金會行使下列權利:(一)查詢或請求閱覽。( 二)請求製給複製本。(三)請求補充或更正。(四)請求停止蒐集、處 理或利用。(五)請求刪除。

課程報名完成後,視同本人已詳閱以上告知內容,並同意以上之告知內容。


課程退費/保留須知

欲辦理課程退費/保留依下列規定辦理:

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無法參加者,可依下列方式:辦理課程退費/保留之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 一、退費管道、程序
    • 欲辦理課程退費申請,請填寫【課程退費/保留申請書】,郵寄(申請日期 以郵戳為憑)或掃描E-mail(申請日期以寄件日期為憑)至本基金會辦理退費 申請,並配合出具【折讓單】予本基金會,始完成退費申請。 (實際課程開課後一律不予受理。)
      郵寄地址:(231022)新北市新店區中正路54巷8號1樓,請註明【辦理課程 退費申請】
      E-mail:ntur.edu@gmail.com。
    • 退費申請經審查核准後,本基金會將提供【折讓單】,以紙本郵寄方式將提供給學員。
      • 請學員於收到【折讓單】(一式四聯),四聯皆需簽名或蓋章後,請將一、二聯寄回本基金會收執,三、四聯自行保留。
      • 於本基金會收到【折讓單】後十五日內,將退款金額逕匯入指定退款帳號(限定使用學員姓名開立之帳戶),匯款完成後將以E-mail通知。
  • 二、退費金額計算方式

    辦理課程退費申請者,本基金會將依申請日期按下列方式計算退款金額, 並另扣除【行政作業費200元】

    • A. 於實際開課日前8天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100%。
    • B. 於實際開課日前7天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95%。
    • C. 於實際開課日前6天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90%。
    • D. 於實際開課日前5天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85%。
    • E. 於實際開課日前4天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80%。
    • F. 於實際開課日前3天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75%。
    • G. 於實際開課日前2天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70%。
    • H. 於實際開課日前1天提出退費申請者,將退還繳納總金額65%。

    【以上退還繳納總金額,另扣除行政作業費200元後,為實際退款金額】

    ▲退費金額計算方式舉例:如課程報名費用8,000元,於實際開課日前8天,提 出退費申請者。則以A方案計算(8,000元 X 100% = 8,000元 - 200元(行政作業 費)=7,800元,以此類推。

  • 三、課程保留說明
    • 欲辦理課程保留申請,請填寫【課程退費/保留申請書】,郵寄(申請日期以郵戳為憑)或掃描E-mail(申請日期以寄件日期為憑),至本基金會辦理課程保留申請,請註明【辦理課程保留申請】。
      申請期限:需於實際開課日前1天提出課程保留申請。
      (實際課程開課後一律不予受理。)
    • 保留期限:自原保留課程開課日起算1年為止。(可於1年內改報名本基金會 辦理之其他課程。)
      若原報名課程金額不足抵扣其他課程,僅需補足差額;若原報名課程金額超過 其他課程金額,則可分次使用至原報名金額扣完為止。
      保留申請經審查核准後,將以E-mail提供學員【課程保留證明單】,作為後續報名其他課程之憑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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