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權益 Member Benefits
  1. 辦理會員卡
    • 一般會員卡:單次消費滿千或憑一般會員集點卡(100元1點),集滿10點方可辦理。
    • 黃金會員卡:單次消費滿5000元或憑黃金會員集點卡(500元1點),集滿10點方可辦理(集點辦法洽門市人員)。
    • 註:為確保您的權利,申辦時需填寫正確個人資料。
  2. 會員權益
    • 2-1.一般會員專屬權益:購物享有95折(黃標商品、特價品及部份商品除外)
    • 2-2.黃金會員專屬權益:購物享9折優惠(黃標商品、特價品及部份商品除外)並可累積紅利點數兌換現金折抵。
    • ● 消費1元即可累積1點紅利:結帳前務必出示黃金會員卡過卡,若忘記帶卡則報電話即可。(點數以實際消費金額為主,黃標商品、特價品及部份商品不列入累積點數計算)
    • ● 點數折抵現金:每300點紅利點數可折抵NT$1元消費金額,不同黃金會員卡點數不得合併折抵同一筆消費金額。
    • ● 系統自動將庫存點數以300點為一單位,換算可折抵之金額(最小金額為NT$1元)一次全數扣除,每次折抵紅利點數將依實際消費金額全數抵用,剩餘不足300點之點數將繼續累積。(黃標商品、特價品及部份商品不列入折抵現金範圍內)
    • ● 點數加倍送:依門市活動內容於結帳前出示黃金會員卡過卡,每消費NT$1元可累積活動內容之倍數。例:點數6倍送則每消費NT$1元可累積6點紅利點數(基本點數1點+加倍送點數5點,以實際結帳金額計算)。
    • ● 特定商品會員點數優惠,活動內容以日藥本舖門市現場公告為主。
  3. 紅利點數累積與折抵相關約定
    • ● 點數生效:新增的紅利點數一律隔日入帳,例:U虎8/10獲得了500點點數,8/11就會入到U虎的帳戶。
    • ● 點數效期:同一年分累積的紅利點數於隔年的12/31失效,例:2016/08/10產生的點數,使用有效期限至2017/12/31止。
    • ● 紅利點數累積:以實際交易金額為計算基準,其他如紅利折抵部分恕不加入累積。
    • ● 紅利點數查詢:會員可到日藥本舖各大門市查訊或洽客服專線:0800-558-066。
    • ● 結帳時未過卡:為維護會員權益,如未出示黃金會員卡,恕不提供點數折抵服務或使用抵用卷。
    • ● 商品退換貨服務:商品退換服務需符合「日藥本舖退換貨規範」,退貨時,並自會員帳戶中扣除原購物發票上所給予之紅利點數總額。如點數不足時,僅提供等值或大於原購買金額之換貨,恕不接受退貨(若換貨金額大於原購買金額,須另補差額)。
    • ● 紅利點數折抵商品恕不退貨僅能換貨,以紅利點數折抵之消費金額(無論全額折抵或部分金額折抵),僅提供等於或大於原購買金額之換貨,恕不接受退貨(若換貨金額大於原購買金額,須另補差額)。
    • ● 紅利點數僅供持卡會員本人消費累積使用,為維護您的權益,請勿將您的卡號、手機等個人資訊透過電子郵件、網站公告等公開傳播方式來累積點數,若有發現上述行為,日藥本舖保留將不當積點扣除及終止會員卡權益之權利。
  4. 會員卡遺失、損毀、補發之處理
    • ● 會員卡若確認遺失、損毀作業:請重新至門市支付NT$50元工本費申辦新的會員卡,並更新新卡卡號以利轉移相關個人資料及紅利點數作業(會籍持有人必須為本人:同原註冊之中文姓名、出生日期),合併新卡需3-5個工作天,點數移至新卡後原舊卡自動失效。
    • ● 會員點數如遭他人盜用折抵,恕不提供點數回復,敬請妥善保管會員卡。
    • ● 補發新卡之紅利點數效期同原卡庫存點數之有效期限,掛失合併及完成開卡後才可進行點數折抵。
    • ● 掛失補卡合併申請:需於點數效期截止前5個工作天提出申請,例:2013年累積之紅利點數將於2014/12/31失效,若於2014/12/24(含)後所受理之掛失合併申請,其中2013年累積之點數將全數歸零且無法恢復。
  5. 相關會員權益、活動辦法及未盡事宜以官網與門市公告為主,約定之會員各項條款,日藥本舖保有日後修正、暫停或終止上之權益。
  6. 如需修改資料,請攜帶會員卡至門市修改。
  7. 申請會員即同意接收所有廣告DM與特價訊息傳遞,如有任何問題可來信客服信箱:service@jpmed.com.tw或是 撥打客服專線:0800-558-066。